在最近举行的多场税务讲座之后,几乎所有的会计师都会被急切想得到解答的观眾团团围住。「我来报到之后,从来没真正住过,一年来看两次老婆小孩,我需要报税吗?」、「我们在国內有公司,也有房租收入,是不是每一笔都要报?」、「如果海外收入没有据实申报,被查出来了,最严重的后果会是什麼?」会计师们会从法律角度,提出各种分析。
★只要是税务居民 就要报税
报到以后根本不住,需不需要报税?刘洲雄会计师说,只要是税务居民就要报税,住不住並不是税捐单位考虑的重点。事实上,报税也有好处,如果报税人有19岁以下的子女,只有报税才能领取政府的牛奶金及退税。他曾处理一个移民案例,那个当事人12年都没报税,税务单位要调查,经会计师协助,那个人才知道自己从未申请过牛奶津贴,而他的收入来源没有问题,是父母亲给的。结果,那个人因為被查税,反而意外申请获得总数达五万多元的牛奶金。
另一位会计师李金萍说,加拿大所得税法中对「税务居民」並没有明確定义,原则上,如果「家」在加拿大,也就是在加拿大有居所,不管是买的、租的都算。还有,你的配偶及子女(未成年)在加拿大,你也算税务居民。再则,有傢俱、衣物、汽车、银行帐户、信用卡、省医疗保险、驾驶执照、领儿童福利金(Child Tax Benefit,即俗称的牛奶金),都是加拿大居民的证明。相反地,如果报到之后,自己、配偶及子女都没有住加拿大,只住旅馆或亲友家就打道回府,什麼保险、驾照、津贴都没有,那麼,虽然你身分上是「永久居民」,仍可延后成為税务居民。
★海外財產 可等第二年申报
有人九年前就报到,两年前才过来住,那他只要从两年前开始报即可。刘洲雄会计师认為,既然九年前报到后没住,就属於非税务居民,应该从开始住的时候申报。若有「海外財產」,第一年可以不必详细申报,因為税务单位知道新移民第一年通常兵荒马乱,还在处理自己的財產,房屋可能要卖掉等等,因此,可以等第二年才申报。
基本上,刘洲雄会计师说,加拿大希望你的海外资產能据实申报。每一个政府对自己境內有管辖权,境外就比较难管,因此会要求居民自己曝光。海外资產只要超过10万元就要申报。如果在你第一次申报时,房子的价值是30万,后来涨到50万,究竟要报30万还是50万?刘洲雄说,除非房子卖了,否则仍以第一次申报的价格為准。
在海外赚的薪资呢?也全部要诚实申报吗?刘洲雄指出,只要是薪资是不管是海內或海外,依法都要申报。不过,加拿大基本上无法控制海外的银行,只能要求提供资料,如果银行不理,加拿大也没办法。海外薪资因為国別不同,加拿大税务单位所能掌握的情况也有所不同。由於有税务协定,纳税人在美国的收入几乎都可以查到,在香港与中国,则不像与美国关係那麼亲密,能不能查得很详细,就不是那麼清楚了。
★漏报海外所得 被查到就缴税
至於台湾,由於一直没有税务协定,因此加拿大税务居民在台湾的所得,加拿大目前尚无法清查。前台湾財政部长邱正雄曾透露,加拿大政府透过多种管道,希望与台湾签税务协定,由於来自侨胞的反对声音极大,协定一直没有达成。
不过,查税单位仍有他们的管道,若漏报海外所得被查到了,刘洲雄说,「最了不起就是缴税」,最严重的是帐户被查封,或不动產被查封。通常,如果一个家庭在加拿大及海外都没有收入,可是家裡却有房有车,还能提供相当不错的生活开销,税务单位就有理由怀疑他们没有据实申报所得。因此,在大手笔开销时,也要同时能证明自己的財產来源,最好能提供证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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